今年以來,金湖法院針對經濟新常態對企業發展的影響,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延伸職能作用,創新服務方式,通過拓寬服務渠道、轉變執法觀念、強化服務措施,努力為全縣企業經濟的發展提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該院共審結涉企案件409件,標的額1.6億元,其中依法為企業清收債權9000余萬元。

  建立綠色通道加快涉企案件審理。對涉及企業的各類糾紛,積極采取預約立案、上門立案、網上立案等各種快速便捷的方式,并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優先受理、優先保全、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特別是對涉訴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案件,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最大限度縮短辦案周期,加快辦案進度,使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同時充分發揮調解銜接機制在解決涉企案件審理、執行中的作用,協調企業及有關部門,加強非訴調解工作,積極調動社會調解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糾紛,營造有利于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轉變思路做活執行工作。在辦理涉及企業訴訟的案件時,采用靈活多樣的執行思路,以多維度的視角綜合考慮全局問題,權衡各方利益關系,從相關當事人最核心的利益訴求出發,慎重采取強制措施,盡量不查封企業生產設備、生產用機動車輛和工資存款帳號,防止和減少企業停產、倒閉、破產。對企業為債權人的案件,窮盡各種執行措施,盡快幫助企業收回債權,盤活資金。對企業為債務人的案件,在涉及企業經營和生存發展等重大情況時,堅持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原則,在不損害相對方正當權益實現的前提下,采取“放水養魚”等方式處理矛盾糾紛,盡量減少訴訟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消極影響。

  延伸職能司法服務進企業。以開展的“服務企業年”活動為契機,以搭建企業服務平臺為抓手,經常性地到轄區企業走訪座談,開展法律法規講座,主動為企業改制、重大經營決策等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對企業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引導企業把法律風險控制關口前移,實現從“事后維權”到“事先預防”的根本轉變,推動企業規范自身行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以來,先后為企業舉辦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講座30余場次,審查并規范各種經濟合同290余份,訴前化解各類矛盾糾紛60余件,提出改進性司法建議20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