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處理的婚姻案件里,至今難忘的是一個小女孩的眼神。

那是去年的六月,我們法庭接手了一件離婚案件,案件本身很平常,夫妻分居3年,感情破裂,雙方對離婚沒有什么意見。在處理財產的時候,原被告姿態也都很高,我沒有感覺到案件處理的難度,但是在處理他們的女兒將要跟誰生活在一起這一具體細節的時候,倒是著實把我難住了。按照規定,孩子12歲,父母離婚,跟誰生活,那是要征求孩子的意見,可因為孩子正要復習考試,我便沒有要求孩子到法庭,而是和法庭的書記員小李一起來到了校園,征求意見。

當老師把孩子從課堂上帶到校長室的時候,我看到了小女孩眼睛里的一絲渴望和恐懼。她漲紅了臉,怯怯地對我說:“叔叔,我媽媽不要我了嗎?我爸爸不要我了嗎?”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孩子已經哭成了淚人。

小小年紀承擔了多大的壓力啊,原本快樂的童年,仿佛飄來了朵朵烏云,我的心象被揪了一把。我趕緊安慰孩子:“你爸爸媽媽都喜歡你,他們都要你,只是現在他們不能在一起了,叔叔想問你,你希望可以和爸爸,還是和媽媽在一起生活呢?”

孩子并沒有給我一個準確的答案,看得出她被難住了,嘴里喃喃的只有一句話“我不要他們分開,爸爸媽媽我都喜歡。”

我看了看在場的校長還有老師,又看了看低著頭的小女孩,我的心里無法輕松。

離開校園的時候,沒有人說話。但我想,不止是我,在場所有人的心里,應該都會有一個心愿,那就是:把快樂還給無辜的孩子吧。

愿天使不再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