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全程重視行政審判 全力加強協調息訴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08-30 瀏覽次數:1103
本網鹽城訊:近年來,濱海法院積極探索行政審判協調息訴機制,受到行政機關以及涉訴群眾的好評,實現行政案件“案結事了”的良好社會效果,該院在協調行政案件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有:
一是案前指導。為防范于未然,該院一直堅持做到加強對行政機關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促進依法行政。該院行政庭法官經常深入行政機關,舉辦行政執法業務培訓班,宣傳行政法律、法規,很好地提高了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的執法業務素質;并加強與政府法制部門、縣其他行政機關的溝通,對可能引發行政訴訟的案件,積極配合行政機關做好案前協調工作。
二是全程協調。為了提高協調工作的效率,該院行政庭法官根據案件不同類型、特點及案情,在訴訟不同階段,采取不同方式做好行政協調工作,采用庭前協調、庭中協調、庭后協調,對案件案情復雜、群體訴訟及在當地有影響力的行政案件,該院多次邀請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案件協調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是跟蹤建議。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濱海法院根據在案件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瑕疵,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對規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做好這一項工作的前提是案后的及時總結,以及適時的發出司法建議。跟蹤建議的最大效果在于可以有效避免再次出現同樣問題,規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社會和諧大環境的形成。
四是判后釋疑。判決容易,服判難,為了讓勝訴方贏得清清楚楚,敗訴方輸得明明白白,該院堅持在宣判后做好對行政法律法規的釋法及案件服判息訴工作。通過加強與基層組織聯系,及時進行釋疑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群眾守法意識;另一方面可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