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棲霞法院重視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協調工作
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8-30 瀏覽次數:599
本網南京訊:近日,南京棲霞法院五個工作日協調解決13起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處罰款160余萬元全部到帳,這是該院大力推進行政協調工作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具體做法:1、強化和諧意識。該院從院長、分管院長至行政庭庭長、審判員、書記員都強烈地意識到,協調解決行政糾紛,是構建和諧司法的一個重要方面,一定要持之以衡,常抓不懈;2、克服制度障礙。行政案件不能以調解結案,為此,該院在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協議后,一般出具終止審查裁定書以終結案件審理,或者動員原告撤訴,并將雙方達成的協議附卷,并告知雙方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3、注重日常溝通。與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席會議,探討行政執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可能引發爭議的行政行為,提出合理化建議,提高法院的話語權和權威性;4、加強庭前協調。受理案件后,即著手了解案件,與雙方當事人接觸,在了解案情和交換證據的同時,尋求協調解決爭端的途徑;5、堅持釋法明理。,該院將法律釋明工作貫穿于協調工作的始終,使雙方當事人在懂法知理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加大了協調解決的可能性;6、平衡各方利益。在工作中,該院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關注公共利益的實現,堅決維護政府合法行為,兼顧雙方的立場和利益;7、明確協調原則。堅持合法審查,保持適度干預,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強迫協調,努力做到法、理、情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