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完善措施強化和諧司法理念
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8-30 瀏覽次數:739
本網南京訊:南京秦淮法院將和諧司法的理念貫穿于法院工作的各個方面,用和諧的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爭議,今年上半年共審結各類案件1133件。
一是和諧調解,推進案結事了構建和諧。在民商事審判工作中,該院通過平等對待當事人以體現愛心、盡力說服教育以體現耐心、力求排憂解難以體現誠心、關心矛盾發展以體現細心、如實評判是非以體現公心、庭內外調解結合以體現恒心等“五心”調解法,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紛爭,取得了實效。在已審結的883件民商事案件中,調解撤訴的共445件,調撤率為50.39%。
二是寬嚴相濟,威懾感化并重追求和諧。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依法重點打擊搶劫、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的嚴重暴力犯罪及團伙盜竊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同時,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三是和解疏導,倡導執行和解維護和諧。通過進一步推行執行聽證制度,有效地避免了被執行人隱瞞、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等情況,迫使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又克服了暗箱操作,使執行過程更加透明,實現了“陽光執行”。
四是化解紛爭,協調規范行政推動和諧。在行政審判工作中突出和諧主題,始終堅持“案件審理和協調化解相結合,力爭案結事了”的辦案思路:院領導主動參與重大案件的協調工作,形成協調工作合力;多方溝通,綜合協調,注重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把握重點,找準矛盾,運用技巧進行協調,在耐心聽取相對人陳述與意見的基礎上,講清法律,講透道理,做好說服教育工作;注重宣傳,結合個案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強化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
五是強化監督,提高審判質量促進和諧。進一步加大對案件的審判監督力度,規范立案、審判、執行程序,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不斷強化審判質量管理,嚴格杜絕案件超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