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設立“移送執行率”質效指標效果好
作者:單文祥 發布時間:2007-08-29 瀏覽次數:641
本網鹽城訊:為促進案結事了,減少審結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響水法院設立“移送執行率”指標,考核民事案件審理效果,取得明顯效果。
在該院設立此指標之前,民事法官為了追求高結收案比、低平均審理天數,辦案上一味追求快,沒有認真進行法律疏導就一判了之,導致敗訴方當事人不愿意主動履行,案件只能申請執行,不僅不利于案結事了,還增加了執行部門的工作壓力。
為解決案件效果不好、執行部門壓力大的問題,促進審判工作良性循環發展,該院在多方調研的基礎上,設立“移送執行率”指標,考核法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通過該項制度的設立,法官辦案指導思想發生轉變,案件審理結束就督促當事人履行,進入執行程序案件比例明顯減少,執行法官有更多時間來執行“釘子案”。
通過設立該考核指標,今年以來,該院不僅案件上訴率、投訴率、申訴率等指標大幅下降,而且促進了執結率、到位率等指標提高,審判質效綜合考核居全市基層法院前列,被市委政法委表彰為“全市執法質量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