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822,來自江蘇鎮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滬寧高速公路大隊大隊長周兆全坐到了行政案件的被告席上,這也是鎮江市潤州法院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頒布以來,行政機關首長首次出庭應訴。

今年7月,原告周某來潤州法院訴稱,今年4月他駕駛貨車自山東往鎮江市丹陽方向運送原料,因超載被寶應縣交警大隊罰款。僅隔數小時后,在鎮江丹陽某高速公路出口處,再次被滬寧高速公路大隊查扣并以超載為由給予行政罰款。周某認為該處罰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一事不二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多罰的款項。潤州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被告行政首長周兆全出庭應訴。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近年來,潤州法院廣泛開展與行政機關聯系溝通、協調工作的調研活動,征求行政機關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推行轄區內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盡力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意識和出庭應訴率,把它作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暢通“官民”溝通渠道和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