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出臺《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實施意見》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7-08-28 瀏覽次數:704
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明確庭長審判管理職責,強化庭長的審判管理責任,確保各項審判管理目標任務得到貫徹落實,日前,海門市法院根據上級法院的規定,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了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即通過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庭長參與審判管理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調動庭長微觀審判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通過庭長最直接、最快捷、最基礎的審判管理,實現審判管理目標與法官崗位目標的有機統一,提高法官追求案件高質量與高效率的自覺性,形成審判管理的整體聯動機制,從而提高法院審判工作的質效水平。
《意見》進一步加強了審判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其他院領導為成員的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考評辦公室,由政治處主任任主任,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任副主任,政治處、審管辦成員為辦公室成員。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根據有關規定,考核內容包括案件審判質量、審判效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其他審判管理事項和責任督查等等六個方面。
為了確保《意見》落到實處,到2007年11月底,該院考核辦公室將按季度對各業務庭長進行試測考核,針對考核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