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推行“調解三法”效果好
作者:劉志超 發布時間:2007-08-28 瀏覽次數:1106
本網淮安訊:今年以來,盱眙法院不斷總結調解經驗,積極探索調解方法,針對不同案件、當事人不同心理,靈活選擇調解方法,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1-8月份,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69.21% ,投訴率僅為0.07%。
一是“冷熱”處理法。當事人打官司到法院,心情本就不好,易煩躁沖動,辦案法官能熱心、耐心和細心,仔細研究雙方當事人的心態變化,既不操之過急,又不坐失良機。對調解有望達成協議的,趁熱打鐵,一鼓作氣。對短時間內很難化解矛盾的,將案件的時效用到位,讓雙方先冷靜下來,找準時機,再調解處理。
二是多元聯動法。對當事人抵觸情緒較強時,辦案法官善于借助外力,積極利用當事人單位領導、同事,以及親戚、朋友關系,運用鄉情、親情、友情等多種手段,講理說法,明確利害,促成調解,鈍化矛盾。
三是成本核算法。根據賠償標準,對當事人雙方明確賠償項目、計算方法,斷絕不切實際的不合理要求,找到合理的調解交合點,讓雙方當事人都能自愿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