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因案制宜緩解執行難題 多措并舉促進權益實現
作者:郭玉祥 趙祖華 發布時間:2007-08-28 瀏覽次數:673
本網南通訊:今年以來,海安法院執行局加大執行力度,在嚴格依法執行的前提下,因案制宜,千方百計提高執結率和執行標的額到位率,切切實實把生效裁判所蘊含的權益送到當事人手上,真正將“法治惠民”實事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借外力,巧妙執行“釘子戶”。城市拆遷是黨委、政府工作的難點,海安法院執行局在執行這類案件中,不是簡單地采取強制措施,而是講究執行藝術,借助外力,在說服教育的基礎上靈活執行。縣建設局申請執行黃某行政處罰一案,被執行人夫婦對于法院的執行對立情緒比較嚴重,多次聲稱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他們夫妻二人就要到法院和縣有關部門鬧事。為確保此次執行活動安全、順利進行,該局邀請縣紀委、檢察院、信訪局和海安鎮政府的同志對執行過程進行協助和監督。另外,考慮到黃某夫婦的身體狀況,體現人性化執法,還通知2名醫護人員到場。
二、出重拳,堅決執行“賴賬戶”。對于有能力履行義務卻又抗拒執行、隱匿財產的被執行人,海安法院執行局在做好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今年6月,該局受理海安某飼料有限公司與殷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該案被執行人殷某系射陽縣人,在當地飼養了價值20多萬元的魚,訴訟中法院對這些魚進行了查封,并責令殷某繼續飼養、保管。
三、保穩定,妥善執行“貧困戶”。對于當事人多、執行標的大,申請人情緒激烈,且被執行人財產混亂、權屬不清的案件,該局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前提,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積極穩妥地開展執行工作。原告周某與被告儲某、周某、楊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訴訟中,海安法院于
今年1至8月份,該局執結各類案件1954件,執結率為81.72%,其中清結歷年來中止執行案件121件;執結標的13478萬元,執行標的到位率達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