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揚鞭自奮蹄-記江蘇泗洪法院審判員馬文斌
作者:房宇燕 發布時間:2007-08-27 瀏覽次數:3660
老馬今年已經59歲了,院黨組為了照顧他的身體去年3月把他從法庭調入民一庭工作,庭長安排他專事送達。從法院到機關庭以后,他還是象在法庭一樣,每天風風火火,總是提前近一個小時上班,然后就開始填寫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快退休的人了,卻仍有十足的干勁與滿腔的熱情,在泗洪縣的大街小巷印下了他頻繁的腳印。
民一庭每年要審理千余件案件,而“老馬”一個人承擔所有案件的送達任務,一個人怎么能忙得過來嗎?“老馬”自有他的“高招”。
一是勤。“老馬”早出晚歸、披星戴月,已是常事。經常為送達當事人五點多起床,晚上九點多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節假日經常與他無緣,甚至連生病都未向庭里請過一天假。2006年9月份,有一被告下落不明,根據原告提供被告在臨淮工地搞建筑。“老馬”立即奔向臨淮,這時天上突然下起傾盆大雨,車子無法開進工地。他未帶傘,踩著泥濘,冒雨將材料送到被告手中。送后,“老馬”回家后高燒不退,病倒了,但他仍帶病上班,說沒事,依然奮戰在自己的陣地上。
二是能。搞送達光靠拼力氣是不行的,“老馬”接受送達工作后,就一心琢磨送達方法和技巧。遇到難纏的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找到事情突破口。2006年底,接受到一起交通肇事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被告長年在外打工,下落不明,為保障受害人的利益,“老馬”到被告家中找其家屬,說明情況。被告家住鄉下,當“老馬”到時,被告家屬立即將其拒之門外。吃個“閉門羹”,他不放棄,通過向鄰居打聽,“老馬”打聽到被告家屬娘家的地址,立即到女方娘家找父母,并向他們說明這一情況。這樣,女方在其父母在場的情況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女方自愿到庭參加訴訟。
三是韌。人是自由獨立的個體,有時找當事人送達很難,遇到想故意躲的,更難。“老馬”遇到這種情況時,總是笑嘻嘻地說:多跑幾次唄,總會找到的。2006年11月份,有個叫陳剛的當事人。“老馬”多次打電話聯系,都沒有聯系到;后又通過郵寄送達,結果查無此人,據原告提供的地址找上門,還是沒有找到。后來“老馬”打聽陳剛在藍客娛樂會所工作,立即趕過去。娛樂場所晚上八、九點才營業,他晚九點鐘去找,陳剛避而不見,一連跑了不下十次,終于在某天晚上十點鐘將材料交到陳剛的手中,完成送達任務,“老馬”此時方松口氣。
四是效。“老馬”是“快馬”,工作效率高,不拖沓。2007年2月份一天民一庭共接收28件案件,按收后,“老馬”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九點多鐘,一直奔波在送達的路上,僅一天之內,即將28件案件送達完畢,保證準時順利開庭。今年4月1日以后基層法院的收案遇到了“井噴”,民一庭多時一天要收50多件案件,老馬沒有要求增加送達人員,仍然是起早貪黑,馬不停蹄地走街竄巷。
“老馬”就是靠著這些“高招”在一年內完成將近2000件案件的送達任務,平均每天要送十余件案件,腳印遍布縣城的大街小巷,奔波上萬里。民一庭的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由2006年的34.6天下降為28天,降低8.6天,縮短審限,這與“老馬”的辛勤是分不開的,2006年度被院評為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