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8月中旬,深圳一連幾日陰雨。江蘇南通中院執行局的法官不遠千里前往執行。申請執行人是江蘇南京某大學,被申請執行人是深圳某公司,案由是某大學幫助某公司做軟件,某公司欠款170余萬元。此前,南通中院已執行了130余萬元,尚有40余萬元沒有執行到位。815,兩位法官由南通乘汽車赴寧,下午四點半趕到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因暴雨,飛機晚點起飛,抵達深圳已近深夜十二點了。

次日上午,深圳下著雨。為了不延誤執行,法官不顧旅途的疲勞,早早地等候在深圳某人民銀行,查企業開戶銀行帳號。負責接待的同志介紹,早在2001年,深圳人民銀行就開放了,所有企業開戶帳號一概不管。于是,法官去了某建設銀行,等了一個多小時沒有查到帳號。為了查找被執行人的房產,1050分,法官去了某土地房產交易所,一樓窗口的同志說在二樓,跑到二樓,二樓窗口的同志說,資料不對外,要去檔案大樓查。為了趕在下班前,法官馬不停蹄,到檔案大樓已是1130分了,一直到1230分才有結果:除了查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私宅一套外,沒有單位房產可供執行。無奈,下午還得去幾家銀行查款項。

下午暴雨傾盆而瀉。一點半許,法官打著雨傘跑銀行,查找被執行人某公司的款項,這無異于大海撈針。法官從這家銀行進,又從那家銀行出,先后去了興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都沒有查到被執行人的存款。法官的鞋子進了水,衣服和褲子被雨水打濕了,全然不顧。450分,法官來到被執行人單位某公司,此時已累得疲乏不堪,兩腿酸軟,喉嚨渴得冒煙。見到某公司的總經理張某,落坐后,法官直截了當地說:“案子到了執行階段,按照法律規定,敗訴方應自覺履行債務?!蹦彻究偨浝韽埬趁鎸Ψü伲@得一臉無奈:“我們對法院的執行還是積極配合的,目前公司確實沒有錢,如果有的話,早就履行了。我們幫江蘇無錫市某機關做軟件已完工,到了驗收階段,一個月內就有錢了,這筆業務有60余萬元,請法院幫助執行。”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孫某對張某的答復,不是很滿意,陰沉著臉說:“一點錢不帶回去,我也不好交帳。你們總歸有所表示,哪怕先付20萬元?!睆埬骋辉僦貜蜕厦娴脑?。此時已是傍晚630分,僵持下去,毫無意義,為了緩和氣氛,法官委婉地說:“張總今天晚上想想辦法,籌措錢款,哪怕這次先付10萬也行。我們明天上午再來?!?/SPAN>

17日上午,法官冒雨如約前往某公司。公司總經理張某臉色蒼白,說:“從前年起,我們公司就欠職工的薪水了。”說著將有關財務帳冊、深圳市勞動監察部門欠薪處罰通知書拿了出來。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孫某卻一再要求履行。面對一方當事人要求執行,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此案該如何執行?法官和藹地說:“我們既要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也要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法官懇切的話語,深深地打動了某公司的張總,他當即表示愿意將自己開的一輛30多萬的驕車作為質押物,交給申請執行人駐深圳辦事處質押。此時,雙方當事人臉上都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