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825上午,江蘇省濱海法院代院長龔春光在全縣公開處理大會上,依法對搶劫犯孫某等9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今年以來,濱海法院緊緊圍繞“發展、平安、和諧”工作主線,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刑事審判工作,堅持“嚴打”方針,嚴懲各類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創建平安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該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為突出打擊重點,該院對搶劫、搶奪以及毒品犯罪等嚴重影響轄區治安狀況和社會穩定的犯罪分子,該院堅決依法打擊不手軟,2007年上半年共受案 159件,審結143件,結案率達89.94%。先后對246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如被告人劉某、辛某使用暴力、持刀威脅等暴力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蔣某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濱海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被告人辛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二是加強對職務犯罪的懲處。該院認真審理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積極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斗爭,在審理中,始終把握“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并站在懲治腐敗和維護穩定的高度,慎重對待和準確把握非監禁刑的適用,對不符合法定減輕處罰條件的決不為了適用非監禁刑而減輕處罰,確保每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

三是認真做好未成年犯罪審判工作。對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堅持“精心開庭,耐心幫教,慎重裁判”的原則,積極做好幫教工作。該院積極創新少年審判工作,成立少年合議庭,并實行兩個一律,即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實行“圓桌審判”;凡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律實行陪審員陪審。 

四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每年與公安、檢察等機關召開一到二次聯席會議,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配合協作,確定年度嚴打重點,確保對刑事犯罪活動的打擊穩、準、狠。始終堅持開展送法進鄉鎮、進社區、進學校的“三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