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節約小議
作者:監察室 發布時間:2007-08-22 瀏覽次數:1652
所謂節約,就是以較少的資源消耗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法官既是掌握著巨大權力資源的社會特殊群體,也是普通物質消費者,法官厲行節約,責無旁貸。
節約是建設可持續發展型社會的必由之舉。我國的自然資源擁有量名列世界前茅,但是人均擁有量卻十分落后。如今經濟發展了,節約沒有太多的驚天動地事情,也沒有難以攀登的高峰,大量的是舉手之勞的小事,都是點綴在學習、工作和生活的細微之處。象節約一粒米、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等點滴的東西。因此,厲行節約其實只需從小處著手,在細小的日常工作中盡自己的一份責任而已。
堅持不懈地做好節約小事,不僅展示了一個人認真做事的態度,而且孕育著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質和高貴的品行。在現實生活中,社會貧富差距是現實的,家境好壞是客觀的,但是,法院應該是社會公平的高端平臺,法官應該是追求社會公平的先行者和最終督察者,法院的人文環境對規范社會行為有深遠的影響,法官的浪費不僅會助長社會享樂主義風氣,而且會傷害百姓的自尊,疏遠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因此,法官的人際交往應追求平等,要克服消費上的虛榮心理和貴族心態,不攀比,帶頭優化工作和生活風氣。
有人認為節約只是品德上的一點閃亮,浪費不過是品德上的一點瑕疵,但對法官來說就大不一樣了。一般人的浪費僅僅是資源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但法官的浪費不僅僅是資源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更有可能是手中權力的濫用。一旦權力造成浪費,那腐敗便產生了。巨大的危害,造成的后果將是無法彌補的。為此,法官要增強責任意識和警示意識,在工作中,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在合理消耗物質資源的同時,要用好手中的權力資源。不浪費資源,更不能濫用手中的權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