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扎實推進,廣大農村面臨著良好的發展前景,但是筆者所在金湖縣法院在征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時普遍反映村級債務包袱沉重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民增收的重要原因,希望能通過司法途徑幫助解決。金湖法院遂在全縣范圍開展了包括村級債務基本情況、形成原因、具體影響及司法助推村級債務化解等內容的專項司法調研活動。現將調研情況作一簡要匯總,積極為村級債務化解探尋“破題”之策,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在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中的職能作用。

村級債務形成的原因

通過調研分析,截至2007年上半年,金湖縣11個鎮117個村和9個村(居)委會共有債權7400余萬元,債務12000余萬元,村平負債近40萬元。村級債務的主要構成包括金融機構借款,欠應付款(含工程款),欠個人的錢(含村組干部工資),沉重的村級債務嚴重威脅基層政權的穩定,降低了農村干部的威信,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債務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借貸墊付完成稅費上繳產生債務。農村稅費改革之前,每個農戶都要承擔一定數額的農業稅和集體的“兩金一費”,由于農民增收緩慢,加上稅費征收屬剛性任務,為完成任務,村組干部只好借貸墊支農民拖欠的各項規費,無形中形成了債務,并逐年累加。據統計,此類債務及利息達到2000多萬元。

二是超越實力興辦公益事業陳欠債務。各村進行修路、改水、水利、有線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雖然上級有政策資金扶持,但需自籌配套資金,有些能通過“一事一議”籌集外,部分還需要舉債興辦,最終形成較大的債務空洞。

三是投資辦企及產業結構調整形成債務。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辦實業、上項目、搞開發、建基地,由于對市場缺乏了解,盲目投資,加上管理、技術跟不上,經營困難,村集體不但沒有收入,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

四是收支失衡導致債務。農村稅費改革后,工業基礎薄弱,靠收取上繳維持運轉的村級組織,收入增幅較小,而各項支出逐步加大,如全縣拖欠村組干部工資報酬達900萬元。因而,有的村收不抵支,收支失衡,債務難以化解。

五是管理不善亂支濫支增加債務。由于村級財務缺乏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導致財務管理混亂,巧立名目、亂支亂批導致新的債務發生,其中有一個村債務高達290萬元,與管理不善不無關系。

化解村級債務的對策

通過對全縣村級債務的調查分析,查找問題的癥結以及解決問題的突破口,除了要加強村級集體班子建設,發揮他們的中堅作用外,建議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村級債務問題。

一是強化監督控債。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開展村級債務清查,摸清負債底數,強化村級債務管理,完善“村財鎮管”、“財務會審”等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收支平衡、力求節余的原則,嚴格控制新債的產生,使村級債務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二是清收債權還債。對單位和個人拖欠村集體的款項,要采取經濟、行政和法律等綜合措施進行清收,堅持應收盡收,限期逐筆、逐人清收,清收的債權應主要用于償還債務,減輕債務壓力。

三是發展經濟化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村級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這也是化解村級債務的治本之策。要利用資源優勢,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創收,搞活村級集體經濟。要盤活集體資產,對閑置資產進行產權界定、資產評估,采取拍賣、租憑、承包等形式,籌集資金還債。要招商引資辦企業,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增加集體收入,提高村集體化債能力。

四是落實政策清債。要充分利用上級優惠政策,爭取資金和項目支持,以項目促發展,設立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結對幫扶,共謀發展。落實減免政策,按規定依程序給予緩、減、免,有效壓降舊債數額。

司法途徑化解村級債務的解惑

由于村級債務構成復雜,清欠難度較大,必須多措并舉予以切實解決,運用法律手段便是其中之一。但是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各項惠農規定政策強、涉及面廣、處理不慎容易引發群體性糾紛,影響農村穩定。為此,江蘇省高院下發了《關于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對涉農案件的審判、涉及農村稅費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審查作了明確的規定。對于因稅費改革政策規定未落實引發的糾紛,法院不宜受理,應告知當事人按正確的途徑向黨委、政府等有關部門反映。對申請執行有關征收稅費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應先行審查稅費征收是否合法,再作出是否予以強制執行的裁定。要貫徹執行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下發的關于堅決暫停清收農民往年稅費尾欠的通知精神,對其中的農業稅收及符合規定的的村提留、鄉統籌等尾欠,如村級欠有尾欠農戶的債務,可以以欠抵債;沒有債務關系的應暫緩執行,待農民承受能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不得要求農戶以規定或實物還欠;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農戶尾欠款,一律不予執行。因此,通過司法途徑化解村級債務應慎之又慎,要確保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定落到實處,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