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開展下訪“金橋行動”著力化解涉訴信訪難題
作者:陳廣春 發布時間:2007-08-22 瀏覽次數:995
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密切法院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使得一批涉訴信訪人員息訴罷訪,努力化解不穩定因素,為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日,濱海法院根據市中院《全市法院領導干部第五次下訪“金橋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領導下訪“金橋行動”活動。
這次領導下訪活動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堅特司法為民的宗旨,深入鄉鎮、社區、村、組,辦結一批長期涉訴上訪老戶的案件;妥善處理一批涉訴信訪案件當事人的實際問題;開展一次送法下鄉、服務百姓的活動。達到公正司法為民、化解矛盾糾紛、破解信訪難題、促進社會和諧、維護法律尊嚴的目的。
這次活動重點解決以下三類案件:一是全國人大、中聯辦交辦的涉訴信訪案件;二是長期涉訴進京上訪的案件;三是經排查有上訪可能的初訪案件。
為使這次活動的順利開展,該院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院長龔春光任組長。并與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要求每位領導包保2件涉訴信訪案件,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不少于2件,走訪鄉、鎮、村、組不得少于5次。
這次活動具體要求是:一要高度重視。開展領導干部下訪“金橋行動”,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實際行動,是提高領導干部抓穩定工作水平的重要途經,是解決當前涉訴信訪突出問題,為黨的十七大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的重要舉措。二要注重實效。要把解決涉訴信訪突出問題作為下訪的核心,要撲下身子,真抓實干,切實解決涉訴信訪工作中突出問題,做到時間上抓緊,對象上抓準,作風上務實,方法上靈活,措施上有力,效果上明顯。三要搞好協調。處理涉訴信訪案件,既要做好法院內部和上級法院之間的協調工作,更要做好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注意調動和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化解涉訴信訪的工作合力。四要落實責任。對重點涉訴信訪案件要包案到人,責任到人,對在下訪“金橋行動”中走過場、搞形式,導致矛盾排查不清、問題解決不力引發再度上訪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員的相關責任。
陳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