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開展“學、比、趕、超”百日競賽活動
作者:陳黎筍 發布時間:2007-08-22 瀏覽次數:677
“學、比、趕、超”百日競賽活動是亭湖法院迅速貫徹落實省、市法院院長座談會精神,根據市中院下發的《鹽城市基層人民法院工作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和自身工作實際,開展的一場涉及審判執行、司法政務、后勤保障等全范圍的競賽活動。此次競賽活動具有目標高、任務重、責任明、措施實、考核細等鮮明特點。邱院長在大會上對百日競賽活動進行了專題部署,要求學有典型、比有目標、趕有方向、超有標桿,以競賽活動為平臺,著力于樹立先進典型,在隊伍整體素質上求突破;著力于“八比八看”,在法院工作成效上求突破;著力于趕超先進,在進位爭先上求突破。最終實現全院結收案比、民商事案件調撤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全面提升,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上訴發改率、案件投訴率全面下降,司法政務和保障能力明顯提高,全院審判質效指標綜合排名進入全市基層法院前6位,調研、信息、宣傳工作進入全市前3位,涉訴信訪案件投訴率壓降50%的工作目標,力爭在中院的綜合考核中,各個考核指標不失分或少失分,為實現“一流隊伍、一流制度、一流管理、一流業績”,明年爭創全省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法院奠定良好基礎。
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吳海龍指出,亭湖法院開展的百日競賽活動充分體現了中院院黨組制定《辦法》的精神和意圖,與《辦法》具有重要的接軌作用。吳院長要求亭湖法院進一步做到“三個下功夫”:一、進一步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在把握和諧社會背景下人民法院職能作用的發揮上下功夫;二、進一步牢固樹立質效意識,在保證審判、執行工作的優質高效上下功夫;三、進一步牢固樹立規范意識,在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上下功夫。
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宋勇對法院工作提出了四點具體要求:一是要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全面提升服務層次。二是要充分運用審判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要始終堅持公正司法,自覺做到一心為民。四要切實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