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南通市海門法院召開了全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認真學習領會了南通市中院馬志相院長在全市基層法院院長座談會會議上的講話精神,認真剖析了本院維護穩定工作的現狀,提出七項工作舉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維護穩定工作的領導,該院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劉惠沖任組長,其他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的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具體工作。嚴格落實維護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明確凡是因為主觀上維護穩定的意識不強、工作措施不到位,導致當事人進京進省上訪、發生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涉訴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抓好涉訴進京非正常訪案件處置工作。該院提出,對尚未得到有效穩控的案件,要認真查找工作的突破口,堅持不懈地做工作。對于依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問題,積極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等各種手段,盡力化解糾紛,平息矛盾。力爭實現息訴率不低于50%、息訴穩控率100%的工作目標。

三是進一步抓好排查調處工作。該院要求各業務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對涉訴不穩定因素集中開展一次徹底的排查,逐案分析原因,逐案研究對策,逐案落實調處措施。對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當事人可能進京進省上訪的案件,要建立專門的臺帳,統一登記造冊。制訂出具體的穩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爭取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是進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對于群體性、影響面廣的涉訴案件,在立案時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涉案人數眾多的,能分案受理的盡量分案受理;在審理中,要堅持調解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注重風險提示和舉證引導,耐心細致地做好釋法析理工作,有效鈍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努力讓當事人勝敗皆明,服判息訴;在執行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規范執行,文明執法,既要講法律,更要講效果。著力從源頭上防止新的涉訴信訪案件發生。

五是落實好《全省法院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檢查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該院提出,要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一票否決的指標上,一方面,落實好部門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源頭治理,確保息訴服判率的穩步提高;另一方面,切實加強隊伍政治思想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強化審判質效管理,落實庭長管理責任,增強審判工作的成效。堅持“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力度,注重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全力壓降申訴率、再申訴率,全力防范非正常涉訴信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六是切實維護好司法安全。要強化法院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認真執行好審判區與辦公區隔離制度,嚴格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檢查。要建立健全應對涉訴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值庭、押解、執行等方面的警務保障,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抓好保密工作,嚴格涉密文件管理,嚴禁泄露審判秘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加強司法宣傳管理,嚴格對個案宣傳報道的審核把關,從源頭上杜絕負面報道的產生。

七是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對于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敏感問題或者已經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要及時編發維護穩定工作信息專刊,及時向市中院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處置方案和處理結果,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送我院維護穩定工作狀況和服務地方工作大局的重要舉措,爭取黨委、政府的關心和支持。同時,還要通過新聞媒體和報刊雜志宣傳法院維護穩定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