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庭長辦案六成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8-21 瀏覽次數:783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把院、庭長主辦案件作為加強作風建設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專門出臺了《院長庭審辦案制度》,規定將辦案數量和質量作為院長、副院長崗位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實行年度考核評。
院、庭長辦案制度明確規定,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疑難復雜案件、重大集團性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黨委人大關注的案件以及抗訴案件均由院、庭長親自承辦或擔任審判長審理,通過院、庭長辦案,及時的發現審判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薄弱環節,從而有針對性地對審判工作進行正確指導,對辦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及時的解決;可以緩解部分審判工作壓力,并在干警中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應,從而提升裁判的公信力。
今年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