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法官與律師之間正常的關系應體現為互相尊重、互相獨立、互相監督。但近幾年,因與律師之間存在不正常關系導致法官違法違紀的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如皋法院結合本院實際,強化事前、事中監督,正在構建以院督查隊為中心,輻射到部門、家庭以及社會的立體監督網絡,促進法官與律師相互關系的規范。

一是成立院督查隊。由政治處、監察室人員組建督查隊,配備攝像、錄音等設備,堅持隨機抽查與全面督查相結合,每周督查不少于兩次。內容包括作風建設、廉政建設、規范司法行為等方面的情況,特別把法官與律師的交往情況作為廉政建設監督的重點內容。對檢查情況如實拍攝、記載,并在法院內網開辟的《督查視窗》專欄進行公布。

二是內設部門監督員。各部門分別推薦1名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投訴的人員擔任廉政監督信息員,發現本部門法官與律師交往有不正常的苗頭性現象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院監察室報告,以便組織上及時提醒,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是聘請家庭廉政監督員。邀請干警的配偶為家庭廉政監督員,在邀請函上明確其管理職責,包括管理干警不準在住所接待當事人或代理人,不準接受當事人或代理人的宴請、禮品和禮金,不準參與當事人或代理人安排的娛樂休閑活動等方面,遇到不聽勸告、仍與當事人或律師私下交往的情況立即向院監察室報告,力爭做到“管好家里人、守住廉政門”。

四是調動社會監督力量。從人大、紀委、政法、明星企業等部門聘請了15名廉政建設監督員,提供車輛和裝備不定期開展暗訪。向社會公開《關于規范法官與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讓社會公眾了解法官與律師相互關系的規范。通過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回訪部分案件當事人、設立舉報信箱、開通舉報電話等形式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掌握法官與律師私自交往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