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銅山法院按照徐州市、銅山縣兩級政法委下發的在政法各部門開展“扣押、凍結款物專項檢查工作”的文件,認真組織全院各部門貫徹落實,清理了2006年以來,曾采取扣押、凍結措施的所有案件,以發現問題,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銅山法院還以開展此次專題檢查活動為著力點,進一步健全了扣押、凍結款物的管理制度,力圖建立規范司法制度的長效機制,效果顯著。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了院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清理扣押、凍結款物工作的領導與協調,并突出發揮內部監督職能,明確紀檢監察室主任任檢查辦公室主任,大力加強教育,深化干警對規范扣押、凍結款物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認識,增強做好扣押凍結款物工作的自覺性,營造組織監督、領導監督和監察監督的良好氛圍,使凍結扣押款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二、認真排查、不留死角。探索做好扣押凍結款物工作的新途徑、新方式,用科學的方法統籌此次專項檢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整改效果。明確了檢查重點應集中在三個方面:(1)扣押、凍結的款物是否有法定依據,并履行了相應的法律手續,建立了相應的臺帳;(2)有無違反廉正紀律,利用執法權索取、收受當事人、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其他關系人的款物問題;(3)是否存在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而不移送,擅自上繳財政返還使用、應返還當事人而未返還或為了獲得財政返還款,在案件訴訟程序終結以前,將扣押、凍結的款物擅自上繳財政返還使用的問題。分階段作好案件排查,目前已完成執行局、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和基層法庭承辦的2006年以來采取過扣押、凍結措施的案件逐案排查工作,對2000-2005年以來群眾有反映的案件也一并排查告罄,并登記造冊,對發現問題已責令承辦人即時整改。初查結束后,專項檢查辦公室人員還將分組對待查案件進一步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對策,上報院領導。

三、完善制度、嚴格管理。銅山法院以嚴密細致的管理制度保證各項重要司法制度規范運行,專門制定了扣押凍結款物管理規定,把扣押、凍結款物的程序、方式和時限嚴格細化,打印成冊下發到每一名辦案人員手中,要求干警對照執行。采取強制措施,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同意后方能采取,嚴禁違反程序私自扣押、凍結款物;扣押凍結款物后,當天或次日應移交院財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移交的,必須經分管院長同意,在原因消除后及時移交;在扣押、凍結款物時一律由院財務出具統一印證的追繳憑證,嚴禁辦案人員或部門使用其他憑證或打白條代收代扣;對扣押款物實行集中保管,實行一案一賬、專人、專柜、專戶管理;退款時,一律通過銀行開具轉賬支票或現金支票,不支付現金。

四、明確責任、強化監督。院黨組充分發揮監察部門職能作用,采取強根固本、多措并舉方式,結合扣押凍結款物的工作特點,建立一套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嚴格自查抽查制。每起訴訟、執行案件,涉及扣押、凍結款物的,承辦人都要如實填寫扣押、凍結財產情況統計表,將信息報送所在部門、審判管理辦公室和紀檢監察室,承辦人員自查的同時,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部門定期會同承辦案件部門及時對案件進行評查,核實承辦人上報的自查情況,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二是推行責任制。個人與部門、部門與分管領導層層簽定責任書,把責任分解細化到每個人身上,明確干警(或部門)發生問題負連帶責任。三是建立辦案監督跟蹤制。通過法院內部網絡對扣押、凍結款物情況、財務管理情況、案件處理情況、款物辦結情況、結存及處理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及時監督檢查,看填寫是否規范、款物是否在法定期限內處理,處理是否得當,使扣押凍結款物工作規范有序,實現監督別人與監督自身的雙贏局面,

五、結合滲透,注重長效。通過學習教育,銅山法院把規范扣押、凍結款物工作滲透到全體干警的思想行為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與案件評查掛鉤,與績效考核獎勵機制相結合,不僅要看辦案的數量和質量,還要看扣押凍結款物工作的程序是否嚴格、措施采取是否恰當及時,手續是否齊全等問題,扣押、凍結款物規范化工作變的制度化、經常性,將考核結果作為干警評比表彰、晉升提拔、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考核結果直接與物質獎勵掛鉤,充分發揮了績效考核的引導、約束、規范作用,使干警在執法活動和扣押凍結款物工作中,心中始終有桿秤,明白應該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逐步實現了由剛性約束到干警自覺行為的深刻轉化,確保司法制度的長效、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