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被評為擁軍優屬模范單位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7-08-16 瀏覽次數:899
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南通海門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通過依法公正處理涉軍糾紛和案件,切實維護軍人和軍屬的合法權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日前,該院被海門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授予“海門市擁軍優屬模范單位”的榮譽稱號。該院在審理涉軍糾紛案件中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
一是把涉軍維權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該院院黨組從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大局出發,將涉軍維權工作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在立案庭設置了專門的涉軍案件立案窗口,在審判和執行部門配置了專門的合議庭負責涉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并要求合議庭成員切實把涉軍維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是切實維護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為把維護軍人和軍屬合法權益工作落到實處,該院開辟了審理涉軍案件的“綠色通道”,對涉軍維權案件優先審查、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軍人、軍屬涉訴案件,一律按規定減、緩、免訴訟費用,讓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地得到維護。
三是加強涉軍案件的法律釋明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認真處理涉軍糾紛和案件,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意見》下發后,該院認真貫徹落實。對軍人或軍屬來院法律咨詢或起訴,注重風險提示和舉證引導,在審理中堅持調解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認真做好法律釋明工作。
四是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溝通。該院在處理涉軍維權案件時,注重加強與地方政府、人武部門和部隊政治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對疑難復雜或軍地影響較大的涉軍維權案件,及時與地方和部隊政治部門聯系,主動邀請軍地相關部門共同做好調處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力求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