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813上午,多次赴省進京上訪的殘疾人周公祥向建湖法院送來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一面錦旗,感謝建湖法院全力以赴執行到位11萬元,使申請執行人度過了難關。至此,該院又化解了一起重點信訪案件。

2003311,上訪人周公祥兒子周建軍騎自行車在回家途中被皋古軍駕駛的蘇JA3373號小客車撞傷,造成四肢癱瘓,智能減退,構成四級傷殘。建湖法院判決皋古軍賠償周建軍158715元。判決生效后,皋古軍未自覺履行,周建軍申請執行,由于皋古軍居住地為阜寧縣,建湖法院依規定將案件移送阜寧法院執行。執行期間,其父周公祥因殘疾難以配合法院執行,執行效果不明顯,于是他們夫婦多次越級上訪,2007年元月又赴京上訪,引起了領導的高度重視,也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200722,鹽城中院將該案重新指定由建湖法院執行。

該院接到此案后,領導高度重視,院長黃德海多次參與該案執行預案的研究,并指示由分管院長親自辦理。分管院長在處理過程中,一方面,他多次與周公祥所在村組干部一起安撫周公祥一家,做好周息訪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執行力度,親自帶領執行干警16次趕阜寧查找被執行人的線索,其中,大年三十晚上七點多,他還在阜寧縣城查找皋古軍的下落。

前不久,市政法委“金橋行動”部署后,分管院長和執行局的同志全身心地投入到該案的執行工作中去,他們在阜寧走訪群眾,安排線人,終于在713將皋古軍采取司法拘留。拘留期間,皋拒不履行,態度較差,該院又多次去鹽城、阜寧查清了皋在案發后轉移車輛和房屋的證據,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又依法將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偵查期間,法院本著以解決問題為最終目的,主動迎上去接觸皋的親戚,宣傳法律,希望他們能夠配合法院妥善處理好該案,通過數十次的較量,終于使被告方同意先付5萬元,連同保險公司賠付的6萬元計11萬元,余款在三個月內履行方案,同時提供了履行能力強的擔保人進行擔保,原告方愉快地在協議上簽了字,當周公祥領到執行款時,表示再也不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