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四項措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作者:徐敦學 發布時間:2007-08-09 瀏覽次數:1229
本網徐州訊:為加大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司法保障力度,合法、快速、穩妥審理和執行農民工案。
一、全面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做好農民工的司法服務工作。在立案環節,全面推行對農民工案件的便捷立案制度,加強對農民工的訴訟指導和司法救助;在審判環節,大力提高農民工案件的審判效率,積極推廣巡回審判、現場辦案,做到快審快判;在執行環節,加大農民工案件的執行力度,優先執行農民工案件,有力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
二、做好與農民工保護相關的司法建議工作。對在立案、審判和執行環節中發現的惡意拖欠工資、違規使用未成年工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通過司法建議或情況反映的形式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以便有效制裁違法行為。
三、積極做好法制宣傳工作。通過專題宣傳、典型案件公開審理以及各種媒體法制節目等形式和渠道,寓教于案、以案說法,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和法律素質,營造保護農民工權益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加強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司法檢查。對立案、審理和執行各個環節保護農民工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保障各項措施發揮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