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緩刑期間我們一定好好改造,絕不再走上犯罪道路”,這是來自鎮江市潤州區和平路街道的社區矯正對象劉某旁聽庭審后發出的肺腑之言。83日上午,一場撤銷緩刑公開聽證會在潤州法院舉行,旁聽席上座無虛席,他們是來自轄區的3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因為緩刑被接受社區矯正的罪犯顧某,因為在緩刑期間參與盜竊,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經過公開聽證后,合議庭認定罪犯顧某在緩刑期間當庭裁定撤銷對其的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去年10月,潤州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但今年7月,顧某伙同他人,在市區某建筑公司倉庫繼續實施盜竊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為此,潤州區公安局于81書面建議法院撤銷對其緩刑。本著體現公開、公正和人性化司法的精神,更好地延伸審判功能,發揮“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采取了公開聽證的方式,并積極聯系潤州區司法局,讓更多的緩刑犯接受教育,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在法庭上,公安機關公開陳述其違法事實并舉證,顧某則進行了陳述、質證、申辯。最后經合議庭合議,當庭作出了上述裁決。

近年來,潤州法院以爭創省規范司法行為為抓手,積極探索撤銷緩刑公開聽證制度,設立公開聽證程序使執行機關提起撤銷緩刑與罪犯申辯形成類似“控辯”模式的機制,便于法官在聽取雙方意見后居中審查認定事實,并作出正確裁判,先后對四起案件進行了公開聽證,有利于保證罪犯的人權和對罪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社會對撤銷緩刑程序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