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為了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強化院領導對審判工作的指導作用,徐州市泉山區法院積極提倡院長主辦重大疑難和新類型案件,同時把院長辦理案件作為加強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不僅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而且也起到了積極的示范作用,效果十分明顯。

長期以來,法院院長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繁雜的行政事務之中,很少坐堂審理案件,即使審理案件也僅僅是擔任審判長,而不具體承辦案件。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加強法官的職業化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資源優勢,就擺在了院領導的面前。為此,在院長辦公會上,首先明確了院長的工作重點由行政管理和審批案件轉移到擔任審判長親自辦理案件的示范作用和對審判工作的宏觀指導上,通過審理大案、要案、疑難案件和新類型案件,進一步掌握審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從而為指導審判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20047月,為了進一步規范院長辦案制度,泉山法院出臺了院長具體辦案指標,對院領導(具有審判職務的)每年辦理的案件類型和數量作了具體規定,其中案件類型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等各個方面,并將該指標作為對院長、副院長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半年考核一次。

通過院長具體承辦案件,審理重大、疑難和新類型案件,回歸了其作為“精英法官”的身份,增強了院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也調動了院長鉆研業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院長具體承辦案件,使院長對審判過中出現的新問題有了具體的了解,便于發揮其在審判過程中的指導作用,更好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帶動廣大法官辦案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全院各項審判工作的開展。

目前,泉山法院已經形成一種多辦案、辦好案、快辦案的良好氛圍,全院的審判效率和案件質量都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今年僅6-7月,全院受理的案件就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11%,而結案率也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28%,案件的審理天數明顯減少,發回、改判率明顯下降,從而收到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