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83,一個周五的晚上,原本該是忙碌了一周的人們享受安寧和放松的時候,而這天晚上,南通開發區法院的三位法官卻放棄了休息,通過近四個小時的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已激化的糾紛。

當晚七點半左右,南通開發區法院院長助理倪小濤同志接到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的緊急電話,稱竹行鎮的張某扣押了黃某的汽車,雙方多人發生沖突,因兩人的經濟糾紛已訴訟至法院,且原告已申請了訴訟保全,故希望法院派人處理,以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案情就是命令,倪小濤同志迅速向保全承辦人了解了情況,并指示承辦人盡快聯系人員前往沖突現場。雖然是周末,但住在市區的另兩名同志接到電話后二話不說,三人一起立即乘車趕往現場。到達現場時,仍有數十位群眾圍在張某所在的公司內。

原來,張某之父與黃某曾有交往,20064月,黃某出具借條一份,承認向其借款15萬元。同年82,張某代其父向法院起訴,要求黃某償還借款,為防止黃某逃避義務,原告申請扣押黃某的汽車一輛。3日上午,法院保全人員已按正常程序到車管所辦理了扣押登記手續。當天下午,張某約黃某在其公司內商談有關債務事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張某認為其已申請訴訟保全,有權扣押黃某的車子,遂阻止黃某將其車開走,雙方發生糾紛。公安機關出警十多人處理此事,因雙方分歧較大未果。

在了解有關情況后,法官們分別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對張某不及時通知法院解決,導致事態擴大的行為給予了嚴肅批評,同時告知雙方對因該起沖突所產生的損失,可各自依法主張權利。張某認為黃某是外地人,且已揚言要將車轉移,如果不將車實際扣押,將很可能導致其權利難以實現,故申請法院對黃某的汽車予以異地扣押。鑒于雙方矛盾比較激烈,黃某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現實危險較大,保全法官決定對黃某的汽車實施異地扣押。黃某一開始不能理解,經法官們耐心的釋法工作,向其交待了有關權利義務以及拒不配合執行的法律責任和后果,黃某最終同意法官對該車實施異地扣押。

當事態平息,法官們帶著疲憊的身影離開現場時,已是深夜十一點多了。然而,一場即將惡化升級的糾紛得以有效化解,就是他們最大的欣慰了。他們相視會心地一笑,各自登上了回家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