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一名醉漢醉酒后半夜爬上所住旅館窗臺小便,不料失足從二樓摔下身亡,死者家屬將與其喝酒的兩名酒友和旅館老板一并告上了法庭。87日上午,沭陽縣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離奇死亡賠償案件。

2007718晚,陳某與朋友繆某、葛某三人在戚某經營的旅館內喝酒,酒后,酩酊大醉的陳某三人住宿在該旅館二樓一房間內。次日凌晨2時許,陳某從所住二樓房間窗戶墜下,顱腦及腹腔嚴重受傷,在醫院搶救6天后死亡。當地公安機關調查認定,陳某系在醉酒狀態下爬上所住的二樓房間窗臺小便時失足摔下所致,故不作刑事案件處理。陳某的父母及女兒遂訴至法院,認為戚某作為旅館經營者,未設置任何安全防范裝置,致陳某墜樓死亡,繆某、葛某與陳某同桌喝酒、同房住宿,明知陳某喝酒超量而未盡看管責任,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戚某、繆某、陳某共同賠償因陳某死亡而導致的損失的50%,共計人民幣214718元。

鑒于陳某于兩年前與妻子離異,本人多年失業無工作,其死亡后年老的父母及年幼女兒生活非常困難,沭陽縣人民法院在立案時對陳某家屬的起訴費用予以了部分減免,該院將擇日盡快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