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華山法庭針對贍養案件的特點,對典型農村贍養案件實行就地審判,依法為老年人維權,受到當地群眾的好評。

84上午,華山法庭在原告住地依法審結一起七旬老人狀告三子女贍養案,判決三子女每月支付贍養費210元,并承擔老人的醫療費用。   

今年近七旬的王某系華山謝集村農民,有二兒一女,均已成家立業。王某因年邁多病而無人照顧,多次要求贍養遭到拒絕,并經村、鎮幾次調解都無果,王某只好訴至法院。華山法庭受理此案后,就地審理了此案。開庭當天,鎮司法所、村委會的同志以及附近100多名群眾參與了旁聽,庭審中,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辨法析理,教育當事人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自覺履行義務,使現場旁聽的100多名群眾特別是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從中得到深刻的教育,收到了辦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來。華山法庭對農村贍養案件,推行多項便民措施,專門設立巡回審判聯絡點,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門送達、上門開庭、上門宣判、減免訴訟費、定期進行回訪等措施,并邀請鎮司法所和村委會的同志共同做調解工作,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