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踐行寬嚴相濟刑事審判有效機制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08-06 瀏覽次數:1050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嚴厲打擊嚴重犯罪的同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積極探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辦法,切實把青少年維權工作和預防犯罪工作延伸到各個方面,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一是嚴懲惡性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對嚴重的刑事犯罪堅決貫徹嚴打方針,積極開展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專項審判工作,堅持快審快結,依法從重從快,嚴懲危害群眾利益、危及社會穩定的嚴重暴力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等有組織犯罪、毒品犯罪和搶劫、飛車搶奪、入室盜竊等多發性犯罪,有力地維護了一方安寧。
二是深入貫徹“嚴打”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和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以及依法嚴肅查處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從源頭上嚴格把關,保證了辦案的質量,
三是寬待輕微犯罪,側重感化改造。該院對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對初犯、偶犯和過失犯,具有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的或是社會危害較小的依法從寬處罰,側重對其進行教育感化和改造。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該院認真貫徹“教育為本,懲罰為輔”的方針,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有意識地把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依法適用,強調寬嚴有據寬嚴有度。按照中央提出的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刑事審判庭堅持依法從寬或從嚴,杜絕法外施恩或法外用刑;注重寬嚴有度,無論從寬或從嚴都掌握適當的尺度,從寬不是寬大無邊,從嚴也不是嚴刑苛責。建立快速綠色通道,快審快結輕微刑事案件,有效地避免了因辦案周期長致使當事人的思想波動或使矛盾進一步激化等現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爭取更好的矯治效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促使其早日回歸社會;嚴格依法辦理減刑、假釋案件,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況和悔罪表現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適當擴大假釋的適用,促進罪犯的改造與自新;針對審判中發現的治安隱患和管理漏洞,積極提出司法建議;結合審判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全社會的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