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來汽車賣了抵賭債 “冒名”合同詐騙被判刑
作者:周莉 發布時間:2007-08-06 瀏覽次數:2421
本網泰州訊:一男子為了抵賭債,冒用他人名義租借了汽車,并將汽車賣掉還債,后來,該男子被受害人抓獲后扭送到了公安機關,日前,市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000元。
經了解,該男子姓顧,25歲,江蘇省建湖人,因在靖江打工時認識了不少朋友,平時大家喜歡來兩圈牌,不料欠下數萬賭債。要債的人天天上門逼債,顧某某被催得如熱鍋上的螞蟻到處亂轉。苦想冥思,想到自己曾2次向本市某信息部肖某某租用汽車,都及時歸還了,信譽尚好,現在何不再次租輛車,向他人抵押借款以解賭債之急。
法院審理后認為,顧某某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