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法院成立“新保全組”
作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8-06 瀏覽次數:1133
本網南通訊:近期,為有效提升審判質效,全力推動審判工作,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將全院的訴前保全、訴訟保全工作劃分到執行局統一管理,挑選能力較強、經驗豐富的資深執行法官重組保全組。
保全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審判程序性工作,崇川法院原來的保全模式是訴前保全由設在立案庭內的保全組負責,訴訟保全由各業務庭室自行處理,這種模式導致保全工作專業性不強,造成資源浪費、效率低下。院黨組經調研分析發現,保全工作與執行工作有著很多的相似之處和內在聯系,它們的工作方式類似,都需要外出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同時它們又前后連貫,保全的順利完成往往為最后的執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于是一個全新的保全組在執行局內成立了。
新保全組專職從事保全工作,發揮組員長期從事執行工作的優勢,對外采用彈性工作機制,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當事人、了解情況,及時查找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保證保全案件從受理到實施完畢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對內則與相關部門相互配合、資源共享,凡涉及外地的案件均得到業務庭案件承辦人的支持,共同出差保全;在市區范圍內,保全組與執行實施組人員一起工作,共用車輛等行動資源,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新保全組成立一個月以來,共計受理訴前保全案件5件,訴訟保全案件69件,解除保全 7件,保全組成員全力開動,加班加點,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難,共扣押、查封船只 3艘,查封房產6 處,凍結銀行存款 1700 多萬元,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堅實的保障。
為充分發揮保全組的優勢作用,對司法資源進行進一步優化組合,該院還嘗試將執行實施組的一些功能,如到房管局查詢、查封房屋,到車管所查詢、扣押車輛,到社保中心查詢退休人員工資情況等,逐步轉移至保全組,通過對這些細節的重新調整,達到資源消耗最小化,工作成效最大化,有效推動保全工作和執行工作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