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從保證庭審秩序、強化庭審實效出發,推行審前法律宣傳舉措,引導案件當事人及相關旁聽人員正確參與訴訟。審前法律宣傳,就是在案件立案后、開庭前,針對當事人或旁聽人員人數眾多、法律意識薄弱、矛盾沖突激烈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知識、辦案程序、舉證責任等內容的講解和宣傳,為庭審的順利進行奠定基礎。

一是對當事人進行訴訟指導。通過在立案大廳張貼和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權利告知書》,使當事人知曉訴訟程序、訴訟權利和辦案過程,引導當事人依法、有序參加訴訟,加快訴訟進程。

二是告知當事人訴訟風險和執行風險。通過發放《訴訟風險告知書》和行使法律釋明權,及時向當事人提示各種可能情況,幫助其正確認識敗訴或不能執行的結果承擔,合理預期訴訟成本及風險,理性參加訴訟。

三是引導當事人舉證。根據不同案件類型制作并發放《舉證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證據的形式要求、舉證期限、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以及舉證不能的訴訟后果,強化當事人的舉證意識,確保其有針對性地收集和出示證據。

四是教育當事人和旁聽人員遵守法庭秩序。認真做好重大群體性糾紛的審判工作預案,主動向當事人和參加旁聽的人員宣講法庭紀律、訴訟義務及違反后果,強化庭審秩序,維護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