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認識老潘是在信訪接待室,當(dāng)時的他衣衫不整,胡腮拉撒,蓬頭垢面,臉上布滿了歲月的皺紋,五十剛出頭,看上去像老頭,話雖不多,但是道出了坎坷的人生經(jīng)歷。

  原來,剛滿18歲的老潘被安排在社辦廠工作,涉世不深,當(dāng)時正處“文革”時期,以階級斗爭為綱,他看到有人檢舉他人而立功,幼稚的他也想找機會立個功,可這個機會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腦子一轉(zhuǎn)不如自己動手,然后再去報功,神不知鬼不覺。一天晚上他在廠電線桿模仿他人筆跡書寫了“反標(biāo)”,第二天一上班就去報案,廠方立即向公安報案。很快破案工作組進駐工作,半天也查不出個蛛絲馬跡,最后把目標(biāo)鎖定報案人,本想立功的老潘,經(jīng)不住幾番訛詐,乖乖的交待,隨后被帶走,最后“軍管會”以反革命罪判刑八年。

  潘某在服刑期間不斷申訴,石沉大海。粉碎“四人幫”后,撥亂反正,糾正冤假錯案,改判老潘無罪。老潘坐牢已快滿八年了。釋放后的老潘沒有工作,只好自己謀生,以做鹵菜為生。被捕坐牢雖然平反,但人言可畏,怕影響自己的婚姻,誰要個勞改釋放犯呢?所以老潘也不再去要賠償了。

  轉(zhuǎn)眼間,老潘也年紀大了,子女也成家,有時感覺到力不從心,這時他聽人講,判錯的案件可以得到國家賠償,自己不能白白坐八年牢啊,開始跑有關(guān)部門,要求賠償。因為此案不適用國家賠償法,原來的社辦廠也早已關(guān)閉,潘在無人搭理的情況下,去省市上訪,要求賠償。化解信訪的任務(wù)就落到了法院。

  “文革”留下的后遺癥,應(yīng)該在當(dāng)時平反時一攬子解決善后問題,拖了十幾年后,處理的難度相當(dāng)大。根據(jù)當(dāng)時的政策應(yīng)由原單位解決,可原單位不存在,找其主管部門安宜鎮(zhèn),對此不清楚,即使解決也就是2~3千元,因為當(dāng)時的工資低,潘一下子接受不了。我們也非常同情老潘,無罪之人坐了八年牢,耽誤了青春,什么都毀了,適用當(dāng)時的政策也不錯,能否再突破些,這樣對潘也是一個安慰。

  老潘每天跑法院,我們每天跑安宜鎮(zhèn),是否再增加些,分管書記也做不了主,只好找一把手,還不錯,書記聽了匯報,也表示同情,研究一下再說。喜滋滋找老潘談話,可潘一反常態(tài),錢一分也不要,就是要把勞動關(guān)系續(xù)上,在之前由你們補交,以后由我交,這樣等我老了有個生活保障,一下子又把思路給打斷了。

  憑良心講,這個要求并不過分,也在情理之中,但辦起來就不容易了。勞動局講全市沒有這個先例,經(jīng)過多次交涉,能否破個例,穩(wěn)定壓倒一切。局長被法院叮的沒辦法,又請示市勞動局,最后是特例特辦,下不為例,帳一算,補交要一萬二千元,而安宜鎮(zhèn)只同意給八千元,不能功虧一簣,一把手院長出面,終于把資金落實了。

  當(dāng)潘某拿到養(yǎng)老保險紅本子時,相當(dāng)激動,感謝法院,我一腿沒跑,全虧你們,我背了幾十年“反革命”的黑鍋,今天終于扔了,這個事到此結(jié)束,我寫保證書。一起“文革”遺留問題終于得以解決。

  老潘的后顧之憂解決了,像換了個人似的,把鹵菜攤換成鹵菜店,看到我都要請去坐坐,還要帶些鹵菜。心領(lǐng)了,東西可不能要。看著老潘忙的歡的背影,讓我想的很多,新官要理舊事,不能把問題推向社會,辦法總比困難多,我們多跑一腿,信訪人就少跑十腿,我們多說一句,信訪人就少說十句,只有將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中,信訪將不會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