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四項措施加強少年法庭審判工作
作者:顧海忠 發布時間:2015-09-09 瀏覽次數:1167
2015年以來,金湖縣法院堅持四項措施,加強少年法庭審判工作,以達到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效果。
強化審判幫教。明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由少年法庭審理,并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嘗試引入未成年人心理咨詢評估報告制度,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未成年犯認清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避免其再度失足。
依法延伸維權。針對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的民事案件,建立維權綠色通道,實行專人立案、審理、執行。對經濟困難的青少年提起訴訟的案件,依法給予緩、減、免訴訟費用。高度重視調解工作,堅持多調少判,避免因當事人不自覺履行判決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傷害。
開展普法活動。積極開展“關愛明天”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與轄區各中小學校協調做好法官工作室的規范化建設工作,及時與廣大師生就法律問題進行溝通交流。聯合司法局等單位共同實施“法制進校園”工程,增強青少年學生的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
實施愛心救助。積極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捐資助學活動,6個黨支部分別與家境貧困的留守兒童結成“一助一”幫扶對子,定期為他們送去助學金和學習用品。對未成年犯堅持“懲教并重”的原則,想方設法地替他們解決后顧之憂,促其改過自新,早日回歸社會。(顧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