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新浦法院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
作者:盛茂 譚健民 發布時間:2007-08-02 瀏覽次數: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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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始于上世紀20年代的革命根據地,成為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司法活動的有效形式,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標志。人民陪審員來源于社會各界、熟悉社情民意,其獨特的身份容易讓當事人產生認同感,非常有利于基層小額民商事矛盾糾紛的化解,保證了訴訟調解的效果。2005年以來,該院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案件就計720余件,平均每月24件,當事人息訴服判達95%以上,其中,刑附民案件調解率則一直保持在100%,無一矛盾激化,無一當事人上訪。
70多歲的徐老漢因三個兒子互相推脫贍養責任,今年3月份將三個兒子告上了法庭,為了優化調解效果,維護家庭和諧,一名曾在該轄區擔任過領導職務的退休老干部受邀參與此案陪審,隨同法官進村審案,熟悉的面孔打破了案件僵局,作為老下屬的村干部迅速找來三名被告,與審判人員一起從情、理、法角度同作被告的說服教育工作,并按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三個兒子具體分配了贍養義務,當日下午,三名被告即在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的監督下將糧食、贍養費等送到老父家中,并誠心求取父親的原諒,父子、兄弟重新握手言和。
針對執行難,該院更新司法理念,將人民陪審員向執行領域延伸,利用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增強執行工作公信度,便利執行矛盾化解工作。有一起工程款執行案件,案件標的額雖只有十萬多元,但案件從審理到執行歷時5年,被執行人多次揚言判決不公,不僅對欠款不予履行,而且對原先執行過該案的法官全部進行了投訴。申請人歷經5年奔走,眼看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競積郁成疾,患上了肺癌,雙方當事人都對法院產生了不滿和懷疑。今年初,執行局研究決定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后2位隨機抽取的人民陪審員與法官一起查閱分析近200頁的執行材料,在掌握該案的執行癥結后,人民陪審員同法官數次登門,以平常心、平常話向被執行人陳述利弊,指明后果,這群特殊的“法官”消除了被執行人的誤解,當場拿出10.3萬元,案件圓滿執結。僅今年上半年,該院人民陪審員參與12件執行案件,9件已順利執結,3件矛盾易激化案件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
陪審工作的順利開展,得益于該院將落實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落實司法為民、保障司法公正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叭嗣衽銓弳T介入審判可以為個案的公正審理聚民意、集民智,在我院,人民陪審員的積極參與審判、執行案件的辦理,促進了案件辦理效果的法律公正性與社會實效性的有機統一”,該院院長趙倫同在接受筆者采訪時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