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法院成功化解“3.23”特大交通事故賠償糾紛
作者:張寶玲 惠蕾蕾 發布時間:2007-08-01 瀏覽次數:1068
本網連云港訊:經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歷時3個月的工作,“3.23”特大交通事故的賠償工作得到了妥善處理,在法院的調解下,肇事車輛單位及肇事司機與2名死者家屬、7名傷者達成調解協議,成功化解一起集體上訪事件。
今年3月23日下午5時許,連云港市港城大道馬山路段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導致2人當場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3人重傷)。經公安機關勘查認定,系王某酒后無證駕駛導致,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依法逮捕。由于受傷人數較多,急需醫療費用且肇事車輛未參加保險,一時無法籌集所需醫療費用,受傷者親屬集體到市政府上訪,情緒激動,不及時妥善處理,將演化為社會矛盾。而穩定死傷者親屬的情緒難度非常大,交巡警部門商請連云區法院提前介入,共同處理好事故前期工作。
該院立即召開相關部門會議,指派該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審判人員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審判人員引導被害人和被害人親屬積極尋求法律救濟手段,使他們放棄了集體上訪和“鬧事”念頭,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訴訟請求金額達150余萬元的訴狀送到法院后,該院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訴訟費用緩交;快審快結。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青島某公司,肇事者王某無力墊付搶救費用。為防止出現醫療費等急需資金得不到落實,該院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辦案人員于立案次日趕赴青島,不顧旅途勞累,立即前往當地的人民銀行調查該公司設立賬戶情況。經查詢得知該公司在不同的銀行均設立賬戶。從何處下手至關重要,如果第一家銀行沒有存款又被泄露消息,被告公司可能會轉移財產。于是,承辦人員決定從距離該公司最近的銀行著手。此次共查封凍結銀行存款122萬元和轎車一輛。為案件的順利解決打下了基礎。
傷者因缺少搶救費用而被醫院催交,傷者親屬到公安機關和法院反映此事,言語偏激。為了化解矛盾,防止再次出現集訪、圍堵有關部門事件,辦案法官一面到治療醫院做工作,要求盡量搶救傷者,不要因為費用問題暫時短缺而耽誤傷者的治療;一面做傷者單位的思想工作,讓傷者單位先行墊付部分醫療費用。傷者單位先后墊付近30余萬元醫療費用,解除了傷者及親屬的后顧之憂。死傷者親屬看到此情況后非常感動,表示盡量配合法院工作。在受傷人員陸續康復、產生的費用已固定的情況下,調解的條件已成熟,連云區法院經多次組織雙方調解,終使“3.23”特大交通事故賠償8起案件全部以調解方式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