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如東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繆國秀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繆國秀,女,江蘇省如東縣人,農民。2006年秋季,為看罌粟花而將兩顆罌粟的種子分別種植在自家院子的東側及宅后的扶桑田中央。2007429,接群眾舉報后,如東縣公安局河口派出所即到現場鏟除罌粟,經當場清點共計1130株。經南通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物證檢驗,被公安機關鏟除的植物為毒品罌粟原植物,被告人繆國秀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且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繆國秀認罪態度較好,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現,故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