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肖揚院長指出,審判工作必須依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支持當事人的合理請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開正義。“司法為民”這一司法理念揭示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質特征,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體現。依法行使好審判權,就必須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不斷推進和落實司法為民的具體措施,并切實將其貫穿于司法活動的始終,從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

一、以司法為民的執法思想,統領審判,執行工作。人民法院行使的審判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織部分。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執行等司法活動,打擊犯罪行為,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通過調節民商事糾紛,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活動正常進行,規范和保障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通過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國進程;通過執行生效裁判文書,保證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實現。因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要堅定地樹立司法為民觀念,真正為人民掌好、用好審判權,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審理和執行好各類案件,充分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

二、以司法為民的執法理念,強化法院隊伍建設。公民、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不能解決時,尋求司法權解決紛爭,是分清是非,化解矛盾,定紛止爭的理性選擇。他們追求的是一個公正的說法,盼望的是一種正義的張揚,心存的是對法律的信仰和尊重。一次不公正的裁決,對法院來說,可能只是某個審判人員百分之一的失誤,但對于當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錯誤。因此,提高法官整體素質,加強隊伍建設尤為重要。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加強法官思想作風和職業道德修養,教育法官們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熱情文明的接待好每一位當事人和來訪群眾,及時公正地處理好每一件案件,切實為民排憂解難。在隊伍建設中,不但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和約束制,認真落實法官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法官隊伍的清正廉潔,還要大力弘揚正氣,樹立、表彰先進典型,激勵廣大法官敬業愛民的工作熱情,以實際行動維護司法公正。

三、以司法為民執法宗旨,推動和促進司法公正。司法為民是體現我黨執政為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政為民的延伸和擴展。依法行使審判權,是掌握公權力的審判機關融入執政為民總體執政理念的體現。司法為民的根本點和落實點必須歸結到司法公正的執法宗旨和司法靈魂上來。最好的司法為民措施,最好的司法服務方式,脫離了司法公正的主題,司法保障的手段和目的最終無法實現,和諧司法就成了一句空話,正義的法律也就難產生公平正義的社會效果。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為民的真正體現,我們要教育法官們必須嚴格執行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不僅要做到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還要讓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及時、公正的實現。

當前,在人性化的司法活動中,讓當事人合法明理,從善棄惡,解冤融情,讓正義得到伸張,讓公正得到體現,這就是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打造和諧訴訟的重要職責和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