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揚州中院對今年上半年的立案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重點從立案的角度分析了新的訴訟費繳納辦法的實施對法院工作的影響,并提出三點應對措施。

一、今年上半年揚州法院立案情況

今年1-6月,全市法院共計受理各類案件13494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42%。其中,揚州中院受理各類案件1285件,同比上升3.72%。基層法院除一家法院有所下降外,其余均明顯上升,其中升幅最大的為寶應法院達到23.31%。特別是新《辦法》的實施對全市法院工作所帶來的影響已初現端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受理案件數大幅度增多。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數平均升幅43.25%,除揚州中院受案數基本持平外,所有基層法院的受理案件數都明顯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為儀征法院,達73.12%,最低的也有18.74%。其中,刑事案件受理數沒有明顯波動,民事、執行案件受理數明顯上升,全市基層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總數為4103件,同比上升53.16%,執行案件總數為1385件,同比上升58.83%。

二是訴訟收費大幅降低。今年4-6月全市基層法院共收取訴訟費總數為431.2160萬元,同比下降45.45%。揚州中院預收訴訟費306萬元,考慮到撤訴案件、調解案件結案時減半收取訴訟費等因素,預期退還訴訟費50萬元,則同比下降27.12%。

三是審判人員工作量加大。隨著新《辦法》的實施,使一些原本繳納訴訟費有困難的當事人或者擔心一旦敗訴要承擔訴訟費的當事人的訴訟風險大大降低,當事人愿意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糾紛,對原本壓力很大的民事審判造成更大壓力,現有的審判力量難以滿足當前訴訟需求。此外,一些明知無理或勝訴把握不大的當事人濫用訴權,無形中加大了審判人員的辦案壓力。

二、反映出的問題

從目前的情況看,揚州法院受理案件數呈上升趨勢,尤其是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數上升幅度較大,但是法院的訴訟收費卻在大幅度下降,從而對法院工作造成了直接了影響。

一是法院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加大。隨著訴訟費的下降,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大幅上升,各種矛盾與糾紛都涌入法院。然而,司法權是有限的,各種糾紛都要靠有限的司法資源來解決顯然是不現實的,這必然導致涉訴信訪案件隨之增多,法院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加大。

二是法院經費保障壓力加大。目前,法院的經費來源靠地方財政和上級法院的補助經費。揚州市財政對于法院收取的訴訟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即法院收繳的訴訟費全額上繳給財政專戶,財政統籌后再以預算外資金的形式返還。依靠當地財政部門供給,是法院業務經費來源的主要渠道。訴訟收費的減少,加大了法院的經費保障壓力,直接影響法院的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三、應對措施

一是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案件數量不斷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將更加突出,所以,要加強對一線法官的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挖掘現有辦案人員的潛力。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在晉級、晉職方面向一線辦案人員傾斜,鼓勵辦好案、多辦案。

二是大力推行開源節流。針對訴訟費用大幅降低而財政撥款難以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人民法院要加強行政經費管理,做好“節流”工作、把有限的經費花在刀刃上。加強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車輛費用、基建費用的管理,減少支出。同時,執行局應當加大刑事罰金執行力度。

三是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積極向黨委、人大匯報,積極爭取政府的財政支持。從長遠來看,需要建立一套新的人民法院經費保障體制,對法院公用經費的保障應當與法院上繳財政的訴訟費收入完全脫鉤。建議地方黨委、政府真正落實人民法院經費保障機制,嚴格執行中央和省規定的同級法院經費基本保障標準,確保法院工作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