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結案登記制度規范報結程序
作者:王騫 發布時間:2007-07-26 瀏覽次數:1055
本網鹽城訊:根據省市法院對審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結案職能劃歸審管辦后,響水法院在報結案審批時建立臺帳,對每個報結案的案件,將案號、承辦人、當事人、結案方式、報結人、實際報結日期等數據統一登記在冊。該做法既健全了報結案制度,又簡化了報結手續,提高了審判效率。一是便于審管辦監督。對承辦人員在網上報結的結案方式、報結時間等案件信息與案件的實際信息進行監督,如不一致,便于及時糾正。二是提高時間意識。實行登記后,承辦人必須嚴格依照上級法院要求,案件在網上報結后三日內到審管辦報結,否則,審管辦將按實際報結日期予以報結,使承辦人的時間意識普遍提高。三是簡化報結案手續。實行登記后,審管辦在審核時只對執行案件報結的要求提供卷宗材料,其他案件報結時無需再將卷宗帶到審管辦,結案信息由報結人負責其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