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長期以來,案件當事人由于受到法官職權主義的影響,錯誤認為法官的責任就是要為當事人的權利而審判,一旦當事人的權利未得到充分保護,便認為法院未履行好自身的職責,辦案不公正,于是罵法院、罵法官,動輒投訴,上訪,削弱了法院的權威和公信力,更至法官處于弱勢。銅山法院通過扎扎實實的工作,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徹底扭轉了信訪壓力大的被動局面

一、銅山法院堅持向每一位當事人發放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自2003年以來,該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印制并向每一位當事人發放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并向來院咨詢的群眾贈閱,幾年下來,已累計發放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10萬余份,而該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不過1.5萬件,大量的風險提示書對當事人闡明訴訟的風險,讓當事人明白訴訟的風險,從而正視風險,避免風險。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就會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利訴訟后果的情形,有心理預期,從而更理性的對待訴訟過程和結果。該院為使風險提示書的效用得到真正發揮,,精心挑選責任心強、業務精的同志負責解釋,并從民事訴訟風險提示制度的執行上向社會昭示法院的公開、公正。不先入為主,平等對待當事人,嚴格按照司法程序在訴訟案件開庭前由專門安排接待當事人而不接觸將要審理的案件的法官向案件的原、被告及其第三人進行風險提示,這一細節潛移默化的改變了當事人的傳統觀念。   

二、銅山法院配套引導措施緊隨其后,邀請當事人對訴訟事務全方位監督。該院向當事人發放訴訟事務提示和訴訟監督指導宣傳冊,提示當事人在從申請立案到案件審理、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中,均可以對司法程序和實體裁判進行監督、投訴,并在顯要位置刊登了監督的方法、途徑。該院將信訪電話、院長信箱全部公布。并向社會公眾鄭重承諾,用科學、嚴格的審判管理和法官管理制度保障司法公正,對當事人訴訟事務和投訴的事項,法院將嚴格依法辦理,全體法官會努力給當事人一個公正、高效的裁判結果。通過政務公開、審務公開、執行公開,銅山法院推行陽光工程收效顯著,當事人對法院審判、執行有意見時,可以在最短時間的得到解釋和答復,當事人的顧慮和對法院的誤解消除了,從源頭上疏通了信訪渠道。今年以來,該院未新增重大涉訴信訪案件,普通投訴件件得到落實,其中85%排除了法院的責任,群眾滿意率達97%以上。。

銅山法院注重關乎法院形象的每一個細節,對每位當事人和來訪者,都會征求他們對法院的工作是不是滿意?有無違規收費?是否存在執法不文明的現象?每周對“群眾滿意度測評表”進行統計和態勢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時彌補,更進一步。該院通過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效消除了信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