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了解干警的思想動態,切實解決干警的實際困難。近日,阜寧法院出臺了《關于開展談心活動的實施辦法》,在全院深入開展談心活動。

一是談心活動要制度化、經常化。黨組成員之間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相互交心活動;院長與部門中層干部每半年至少談心一次;分管領導與分管部門的所有人員每年至少談心一次;中層正職與本部門的同志每半年至少談心一次;各部門干警應不定期地進行相互談心;對干警職級晉升、入黨、崗位調整、發現有苗頭性問題、家庭遇有重大困難以及受到懲戒處理等,黨組將明確專人及時談心和解決問題。

二是談心要切合實際,提高工作。根據當前的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狀況,廣泛開展談心活動,能有利于把握干警的思想脈搏,及時了解干警的工作、紀律、作風以及生活狀況,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能聽取和吸納干警對全院工作的看法、意見和建議,提高科學民主決策的能力和水平;能及時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消除隔閡,提高黨組的凝聚力和隊伍的戰斗力,從而為推進法院工作更上新臺階提供堅實的思想基礎和組織保障。

三是建立談心信息反饋機制。為保證談心活動取得實效,該院還建立了談心信息反饋機制,堅持每季度檢查統一下發的談心記錄簿,搜集談心活動情況。對在談心活動中了解發現的重要問題,及時向院長或黨組報告,對在思想作風、紀律制度上存有問題的干警,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確有困難的干警,要采取切實措施,真心實意幫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