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鐘樓法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作者: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24 瀏覽次數:1360
本網常州訊:為扭轉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的局面,2006年鐘樓法院與區政府法制辦聯合,采取諸多措施,促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取得明顯成效。今年上半年該院審結的5起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負責人全部出庭應訴,出庭應訴率達到100%。該院的具體做法是:
一是積極建議,爭取支持。2006年下半年,該院行政庭與區政府法制辦及其他行政機關聯系磋商,通過區政府法制辦出臺文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并以聯席會議的形式,積極促進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開展。
二是積極宣傳,促進出庭。該院一方面利用行政機關邀請業務指導的機會,直接與法定代表人及分管局長進行交流,陳述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積極意義,不出庭的弊端;另一方面則利用與行政機關聯席會議的機會進行宣傳,介紹上級法院要求及行政訴訟首長出庭應訴的意義,進一步提高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自覺性。
三是積極協調,保證執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多次在會議中作出強調,為該院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供了保證。為將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落到實處,經該院與區法制辦、區政法委綜治辦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即該院立案的行政訴訟案件同時將立案信息報送區法制辦,凡開庭的案件同時將開庭傳票復印件報送法制辦,由區法制辦負責督促、考核相關行政機關出庭應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