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在天平中閃光-建湖法院法警大隊和諧配合執行二、三事
作者:張天健 陳越 周毅 發布時間:2007-07-23 瀏覽次數:3317
建湖縣法院法警大隊系全國法院模范、一等功臣羅學文同志生前所在單位。近年來,法警大隊干警在英雄模范事跡的感召下,又創造出許多不平凡的業績,成為全省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單位,這里,向各位介紹的是他們今年以來和諧配合執行工作的幾個事例。 釋法??注重法律效果 人們都說司法警察都是鐵石心腸的護法使者,不近人情,而在今年5月20日,因賭博而欠債的被執行人高某房屋被依法強制執行時,高某78歲的老母望著住了幾十年的房屋聲淚俱下,賴著不走,但申請人在現場等著要接受房屋,如果老人妨礙執行,一方面違法,另一方面會帶來負面效果。執行中隊的徐向陽中隊長便上前耐心地勸說高母,向她講清其子應負的法律責任,耐心細致地做勸解工作,并將房屋拍賣余款6000元交給老人,又幫助老人叫來車輛安置好新住處。老人十分感動,逢人就講:“徐隊長真比我親人還親啊!”一起復雜的執行案件就這樣順利地執結了。 說理??考慮社會效果 履職??強化司法效果 4月上旬,建湖縣蔣營鎮村民李某因生育第三胎,被計生部門罰款25000元,李某拒不交納,法警大隊派員隨同執行人員至其家中依法對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李某自恃曾被法院拘留過,狂言:“最多關我15天,要錢我沒有。”法警大隊政委陳越在送李某至拘留所有者途中,耐心地向其宣傳計劃生育的意義,多生多育的不利之處,以及政府對超生者征收社會服務費的原因,李某感嘆地說:“唉!我就是因為多生小孩把家搞窮了,以后真不能再生了。”李某隨即與親朋好友聯系借了15000元履行了大部分執行標的,剩余部分也訂立了還款計劃,此案的圓滿執行,較好地配合了當地計生工作的開展。 建湖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王亞明常說:“好語一句人心和,壞語半句傷人心。”法警不僅是國家法律尊嚴的捍衛者,更是法律的宣傳者和執行者,只有這樣,才能在執法中創造佳績,創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