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四項措施加強申訴再審工作
作者:王文清 發布時間:2007-07-23 瀏覽次數:1033
本網徐州訊:銅山縣法院切實保障當事人申訴和申請再審權利,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從而減少上訪、信訪事件的發生。今年以來已受理申訴48件,結案42件,結收案比87.5%,平均審理天數15.17天。
一是暢通當事人申請再審渠道。經立案庭立案審查,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案件一律立案受理,切實保障當事人對已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再審權利。
二是合議庭聽證審理。對當事人申請再審案件立案后,一律由審判監督庭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聽證審理,讓當事人能夠充分陳述申請再審理由,增強申請再審案件審理程序的公開性、透明度,從而有利于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提高申請再審案件的審理質量和效果。
三是耐心細致地做好工作,減少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審判監督庭審判員受理再審申請后,經過對原審卷宗復查及聽證審理,對一些爭議較大、矛盾突出或者情緒對立的案件,通過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的工作,將矛盾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是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再審案件審判長并主審案件。對進入再審程序的案件,一律由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審判長并主審,從中發現問題,總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