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常常想: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心理需要的滿足,是人生價值的實現,幸福是自豪感和歸屬感……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的心理需要呈金字塔式,除了食物等最基本物質需要外,還包括渴望安全的需要、愛與群屬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以及最高的需要層次?自我實現的需要。人就是在不斷地滿足這些需要的過程中,感到幸福感和滿足感。

我常常想,在我們的法院系統里,有多少優秀的法官,他們珍惜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不辭辛苦、鞠躬盡瘁,他們清如水,明如鏡,他們用自己的青春和熱血,守護住社會主義法治公正的底線。他們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愛戴和理解,他們也得到了內心最大的幸福和安寧。有“辯法析理,勝敗皆服” 宋魚水、有黑土地上的人民滿意法官金桂蘭,還有很多很多……

相信,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讓權力造福于民,才會贏來了人民對我們的尊重,內心的群屬感、安全和尊重感得到實現,同時自我價值得到實現,正如“助人為快樂之本”,正如“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用好權力,我們得到的不是赤裸裸的金錢回報,我們得到的是純凈心靈盛開的感激之花。因此,我們感到幸福!

想起了我剛參加工作時,所見到的一次小事,它雖微不足道,但卻奠定了我對法官職業意義的深深理解。2004年有一天,我在政治處工作,見到了一封當事人送到法院政治處的感謝信,原因是當時吳長江法官為一名殘疾人申請執行人高為民執行到一筆對申請人很重要的拖欠工資款項,申請人高為民的姐姐高春紅實際為申請人奔走。高春紅在信中提到,打官司之初,很多人勸阻她打官司,說“三不打”,“個體不和集體打,百姓不和企業打,企業不和政府打。”還有人說,“你一個無人、無權、無錢的三無老百姓打不贏的,認倒霉吧!”但是,他們最終權益得到了維護,本來的委屈和疑惑不存在了,她在感謝信上說:”劉庭長,我慶幸走對了這條路,慶幸遇到了您,以及給了我支持和幫助的其他法官。慶幸人民的法官不像有些人口中傳說的那樣,慶幸人民法院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的高大形象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來,慶幸我從此成了人民法官形象的義務宣傳員,再聽到對其形象有誤的言辭,我會馬上接上去:“法官不是你們所想象的那樣,這是我親身經歷的千真萬確的事實。”難忘劉德剛庭長當時捧著感謝信,非常感動地說:“平時辦了這么多案子,又煩又累,但是看到當事人這么理解,心里感到很感動。”當時,我們傳閱了感謝信,大家都感到很高興。是啊,我們的工作得到當事人的認可,法官如同“授人玫瑰,手中留香”,因為這件事,相信對高春紅、高為民姐弟而言,對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從此就會像一曲和諧的輕音樂,在他們的心中響起來。而我也因而對我們的法院工作的意義充滿了由衷的自豪感,也由此更加理解了法官的職業幸福……

二、

在我們的生活中,被權力“雙刃劍”刺中的領導、法官比比皆是。我常常從他們身上反思,是誰害了他?一個看起來老實敦厚的好領導、好法官?是被濫用的權力嗎?是監管不力的制度嗎?我甚至曾經責怪過組織部門,是你把一個原來的好同志留在一個權力集中的崗位這么長時間,而讓他有機會犯罪,是你害了他!但是我錯了,問題的根源是在于犯法者的本心:思想的防線一旦松懈,貪欲就像洪水猛獸。

不正確地看待權力,濫用權力,不僅禍害于民,而且害已害家。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昭耀,他交待最初的犯罪動意時說:“面對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看著大老板一大把一大把地撈錢,覺得自己吃虧了,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念頭,”從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到擔心敗露“惶惶不可終日”,最后鋃鐺入獄后悔不及,其內心承受著痛苦的煎熬,也給人們留下了一個不光彩的極其痛心的感嘆號。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貪官之流愛財,違背了黨紀政紀,違背了良心,早晚心里不安寧啊!我認為,在現在這個社會,正常情況下,公務員雖不大富大貴,但收入穩定、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并且是一支承載著很高幸福感的職業。公務員工資自然不能和大老板相比,但是商場淘金如大浪淘沙,要付出極大的聰明才智,而且還有機遇、風險在限制著,對于那些敢于拋棄公務員崗位、跳入商海的“弄潮兒”,我表示非常尊重和敬佩,但是對那些不愿也不敢承擔經商的風險、待在公務員的崗位上卻不謀其政、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的人,是可恥的,也是人類中無能的表現!曹雪琴借賈寶玉之口斥責當官的是“祿蠹”是一種靠公權力食奉祿的寄生蟲,什么都不會做,只會利用權力謀取私利,這樣的諷刺可謂辛辣解氣,入木三分。

孔子曰“三省吾身”,我覺得我們應該提醒自己的是:我是不是沉溺于權力帶給我的便利,而忘了我是為人民把好審判權的普通一員了?或者,我們是否會有這種傾向呢?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是我們應有的態度!只有慎權,才能管住自己,走好幸福而有意義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