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今年以來,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在去年清理積案活動的基礎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對積存案件進行了清理,98件積存舊案得以執結,296萬元標的款執行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第一,認真梳理,分片落實、定案到人。今年年初,該院執行局就對2006年清理積案活動中未能執結的案件進行了梳理,針對案件的不同情況,明確了每個案件的具體責任人,每個月末再由各個執行人員就自己負責的案件進展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執行措施情況進行匯報,從而極大地促進了案件的執行。

第二,充分利用春節前后、勞動節期間及農忙季節集中進行執行。今年來執行人員選擇在春節前后、勞動節期間及農忙季節,每天早晨4點出發,采取拉網式的方式,集中對于一些長期找不到的被執行人進行上門查找,將一個又一個的長期找不到的被執行人從被窩里揪了出來。經過20多個工作日的奔波,近60件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第三,嚴格落實換人執行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對于長期未能執結的案件,及時更換執行人員進行執行。這樣有效地預防了消極執行,對所有執行人員也起到很大的觸動作用;另外換人執行后,新的執行人員新的執行思路也產生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四,積極利用刑事制裁措施,切實維護司法裁判和法院的權威。今年以來,邗江法院在用足用活司法強制措施前提下,積極利用刑事制裁措施,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嫌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及時移送公安部門進行查辦。目前為止,已有一名被執行人因拒不執行裁定罪已被法院刑,另一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的被執行人也已被公安部門采取取保候審措施。通過刑事制裁措施的運用,對其他案件被執行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