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潤州法院建立長效機制規范訴調對接工作
作者:孫彩萍 發布時間:2007-07-18 瀏覽次數:1485
本網鎮江訊: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在開展爭創“全省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工作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的對接工作,探索拓展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采取有效措施規范訴調對接程序,提高訴調對接效果,從而促進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的有機融合,為建設“平安潤州”、“法治潤州”,構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制度建設
成立了院長為組長的“訴調對接”工作指導小組,制定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各鄉鎮(街道)調處中心的指導員,負責對大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制定出臺了《關于健全"訴調對接"機制的實施辦法》,從訴調對接的指導思想、具體目標、措施等方面加以規范,切實發揮大調解機制的積極作用從而達到全面化解社會矛盾的目的
二是完善互動機制 ,暢通對接渠道
在已建立的委托工會組織、特邀調解員、交巡警部門、婦聯調解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委托調解的范圍。與區調處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的研究,積極探索訴訟調解與消費者協會調解、行業協會調解、社團組織調解、行政調解等之間對接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進一步拓展大調解機制的內涵。通過制定大調解指導員聯絡名冊、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定期分析新情況、編發信息簡報通報工作動態等方式,不斷鞏固和擴大訴調對接工作成果。
三是組織巡回審判,拓展調解功能
為確保訴調對接機制實施辦法穩固實施,該院大力推行庭前調解,先后在滬寧高速公路鎮江公安巡警大隊、鎮江公安交巡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蔣喬鎮韋崗村等設立巡回審判點,通過委托工會、婦聯、交巡警、村委會等部門先行調解、現場調解、就地開庭等多種靈活方式來審理案件,取得“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季度,該院委托民間調解、交警調解成功的案件14件,解決訴訟標的106萬元。
四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調解技能
建立“五項”制度,即建立旁聽制度、陪審制度、咨詢制度、反饋制度、通報制度,不斷加強調解員的培訓和指導,對調解員能夠掌握民事糾紛的性質、法律知識和調解能力,提高調解技能、證據收集、文書制作等方面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