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筆者日前從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市法院今年

來通過以開展“審判質效管理突破年”為抓手,全市39個人民法庭在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7971件、同比增加1542件的情況下,審判質效指標同比大幅提升。其中,質量指標中的發改率由去年同期的0.53%下降到0.19%;案件調(撤)率由去年同期的54.95%上升到66.51%,最高的法庭達96.15%;效率指標中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由去年同期的40天下降為26天,人均結案數同比上升4件;案件執結率和執行標的額到位率為78.27%68.07%,同比分別上升8.2911.36個百分點。

據鹽城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徐清宇介紹,該市人民法庭審判質效之所以能整體呈現均衡良好發展態勢,主要得益于該市兩級法院人民法庭審判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大力加強人民法庭審判管理工作以及實施審判質效重點幫扶制度。

今年年初,鹽城中院制定了《2007年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要點》,明確了人民法庭主要審判質效指標的具體調控目標,提出要確保人民法庭主要審判質效指標位列全省前五名,力爭進入前三名。同時,以人民法庭審判質效指標單列考評體系為依托,鹽城中院大力開展人民法庭百分考核,每季度公布一次全市各法庭審判質效指標排序和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報告。各基層法院對所轄人民法庭主要審判質效指標數據逐月滾動統計,上報中院法庭指導辦進行匯總分析,指導各法院及時查找不足,研究對策,督促改進。為增強法庭庭長的審判管理能力,鹽城中院還舉辦了首期人民法庭庭長審判管理培訓班,通過提高法庭負責人的審判管理水平來促進人民法庭審判質效水平的提升。對于在2006年度審判質效考核較差的人民法庭,該市法院采取對口幫扶措施,明確具體負責幫扶的職能庭和法庭,對被幫扶的法庭實行重點監控、重點督查,重點解決發改率較高、調撤率較低等突出問題。上半年,該市的10個相對落后的法庭審判質效均大幅提升,有力促進了該市人民法庭審判質效的整體均衡發展。